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址和场址周围的地震与地震地质环境的调查,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通过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工程等多学科资料的综合评价和分析计算,按照工程类型、性质、重要性,科学合理地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址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
从事安评工作的地震地质、地震活动性、工程地震、岩土工程、结构工程等多学科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近三十人。现有国家一级注册地震安全性评价师7人,二级注册地震安全性评价师18人,取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资质(中震安证甲字第〇二二号)。
我院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类型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参数复核及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鉴定、震害预测、天然地震波等工作。每年完成近100余个安评项目,为全国提供优质的地震科技服务。同时还承担着湖北省防震减灾科技服务技术支撑,技能培训等任务。